應收系統建置

前檯管理權限

系統中除了程式權、程式功能權外,依據規劃將會建立各式的管理權。 如權限代號「-CONT 合約客戶等級」,權限代號明細的管理代號即為「客戶等級」。 「管理代號」授予該使用者或群組「客戶等級」的權限,管理代號可為多筆。 合約相關程式僅能查詢、列印合乎管理權的範圍。

系統內建最高管理權限代號 – (減號),為所有管理權的最高權限。各式管理權中可授予該管理權的最高管理代號 – (減號)。

前檯管理權如下列表
權限代號 權限說明 類型 管理代號 說明

-

最高管理權限

權限

不需要輸入

-BR

館別

管理

-

館別最高權限

-CONT

合約客戶等級

管理

-

合約最高權限

-FB

外場

管理

-

外場最高權限

-RESV

訂房

管理

-

訂房最高權限

-ROTP

收帳類型

管理

-

收帳最高權限

-WOTP

沖銷類型

管理

-

沖銷最高權限

相關文件:使用者權限及管理

銷售交易

貸方交易代號中必須設定「消費統計」,才能成為「銷售交易」。
「消費統計」其目的有二個,一為統計該客戶產能,另一個為客房發票項目。

「交易代號」由 交易代號設定(TXBF10) 來設置。
「消費統計」由 客戶管理基本資料維護(BSBF10CM)  消費統計碼(STATS) 來維護。

統計碼

第一階為分類,第二階統計碼。
提供交易代號彙整成財務統計項目,統計碼能再彙整成總表分析碼,若總表碼若規劃次階,則不應選取主階總表碼,應選取次階總表碼。

總表碼

主階代號RM為房租收入,FB為餐飲收入。
借貸方欄位的目的在於若總表需要列印借方的收款,可加入收款總表碼。
「總表碼」由 交易基本資料 (BSBF10TX)  總表碼(GRID) 來設定

上線初期可不需要建置「統計碼」、「總表碼」,可於事後再設定。 統計碼可隨時調整,對外場系統的運作並無影響。
但若含客房系統則必須正確關連「統計碼」、「總表碼」,總表碼的主階代號 RM 為房租收入,FB 為餐飲收入。

FBTX 外場交易說明

外場收入的交易代號其「交易型態(TXTP)」必須為「FBTX 外場交易」。
其交易欄位為「班別」、「客源」,外場系統「住房掛帳」至帳戶明細時亦有該物件碼。

RMTX 房租交易說明

房租收入的交易代號其「交易型態(TXTP)」必須為「RMTX 房租交易」。
由系統入帳房租時,預設交易欄位如「館別」、「市場」、「價等」、「客源」、「房型」、「等級」。
負項時,系統自動複製物件碼,可正確負項。
補帳帳號為房間,系統可預設交易欄位。團帳時則需輸入正確的價等、房型、等級或選取房號由系統預設。 若為 Global 帳號,則必須一一輸入交易欄位 (除了館別代號)。
客房系統中,並非所有交易型態全部都是「RMTX 房租交易」,如客房其他收入,其交易型態可為「GEN 一般」。

RMBR 館別交易說明

啟用館別機制時,若需將收入區分「館別」需採用「RMBR 館別交易」,請勿使用「GEN 一般」交易型態。

客房折讓需要那些交易型態?

系統已具備負項功能,可不建立「房租折讓」,如果建立,則交易型態必須為「RMTX 房租交易」。
其他非房租折讓,交易型態可為「GEN 一般」或「RMBR 館別交易」。

客房系統直接入帳外場交易,如中秋月餅

外場銷售中秋月餅,其交易態型必須為「FBTX 外場交易」,假設統計碼為「月餅收入」。 客房入帳外場交易時,必須輸入外場交易物件碼,可在交易代號中設定「預設物件碼」由系統預設「班別」、「客源」; 或者另外建立銷售交易,交易型態為「GEN 一般」或「RMBR 館別交易」,這時不需要輸入物件碼,統計碼亦為「月餅收入」。

出納及收款設定

前檯系統中依據不同的程式其出納代號並不相同,如客房出納為 GR,客房預收款的出納為 DG,收款方式各別設定。
出納及收款設定由 應收基本資料(BSBF10AR)  收款資料(PAYID) 來建置。

出納 說明 應收模組 發票 預覽

DG

客房預收款

DP

N

Y

FB

餐飲

FB

Y

Y

GR

客房

GR

Y

Y

HK

房務

FB

N

Y

出納

出納代號不可前置 Z,系統作為特殊控制,並規定 GR 為客房、DG 為客房暫收款、DO 為外場暫收款。

應收模組
客房出納的應收模組為「GR 客房」。
外場出納的應收模組為「FB 外場」。
預收款出納應收模組為「DP 預收款」。
收帳作業的應收模組為「RO 收帳」。
沖銷出納的應收模組為「WB 單據沖銷」。
優惠券發行應收模組為「CP 優惠券」。
(檢查)發票

Y 進入程式時,先檢查發票的可用張數。

預覽

列印發票時是否只在螢幕預覽,上線測試時可設定為 Y。

外場出納要點

外場出納除了 FB 餐飲出納外亦可建立不同出納,如 LA 洗衣,若只使用「住房掛帳」可考慮另外建立不同的出納,可簡化洗衣的收款方式。

收款建置

收款碼 說明 交易碼 說明 收款控制 外場控制

11 現金

P11 Cash

Y 發票 認列

31 CITY LEGER

P31 City Ledger

Y 發票 認列

32 代會員簽帳

P31 City Ledger

Y 發票 認列

CP 禮券

PCP Coupon

N 無憑證 認列

CRF 現金退回

P21 金退回

N 無憑證 認列

DP 訂金

PDP Deposit

Y 發票 認列

ENT ENT

PENT ENT

FN 收據 不認列

NN 不折扣 不計服務費

HU House Use

PHU House Use

FN 收據 不認列

NN 不折扣 不計服務費

IG InHouse GST

AR-PGA 房客掛帳

F 收據 認列

VC 儲值卡

PVC 儲值卡

Y 發票 認列

收款碼

當企業活動中增加某種收款機制,需考慮增加不同的收款碼以便區分,不能以系統角度來看,如信用卡機制在系統僅檢查信用卡號碼是否正確 (可設定成不檢查),在實務上可能以「發卡銀行」或「卡機代號」來區分。
另外如「簽帳」性質可能不同,需要考慮是否增加不同的收款碼。

收款碼在輸入時已明確區分,後續的統計表才能區別。

當該收款碼已被引用時,不可修改代號或刪除

收款交易碼

系統已建置好特定格式的借方交易型態,如簽帳、優惠券、預收款 …​ 請按正確型態設定。

收款控制

不認列僅在支援無效收入的系統有效;如 FB (外場) CP (優惠券) RO (收帳作業),若該系統不支援則忽略。

外場控制

服務費及折扣控制僅在外場系統中有效。

問題:如何自行建立「收款交易碼」

交易代號為企業活動的細項,如果需要區分,則另外建立交易代號。
如建立經理代會員簽帳,機制跟簽帳模組一致,交易代號相關明細報表可個別列示。
那麼新增跟交易代號「PCL 簽帳」代號類似的收款交易碼,交易代號內容為「借方」其交易型態(TXTP)為「PCL 收款-簽帳」。

問題:如何擴充收款輸入欄位?

收款交易在系統中,最多為三個欄位 (在文件中稱為物件碼)。
如建立「收款-網路訂房」,機制跟簽帳模組一致,簽帳客戶為網路訂房服務公司,但希望能在收款中加註對帳碼。
那麼在 「交易型態(TXTP)」新增記錄,借貸限制為「D (借方)」,額度控制為「CL 簽帳」,明細為

欄位 資料格式 顯示名稱 統計

1

AR.CL (簽帳編號)

Y

2

UPPER (大寫)

網路訂房

無效收款、收入說明

如發行優惠券 100 面額,打八折,優惠券收款如下
收款 金額 說明

CA 現金

80

稅額為 4,有效價值 (效用) 為 76。

CPD 優惠券折扣

20

無效收款

外場銷售 100 元商品,耗用該票券,有效收入為 76 ,稅差為 4,無效收入為 20。

為什麼要「稅差」 4?

主要是為了正確統無效收入,無效收入用於分攤費用、成本。

上述的有效收入統計至「效用分錄」,稅差、無效收入則統計至「無效分錄」。「稅差」、「無效收入」為系統交易代號,交易代號的統計碼應歸類無效收入,系統已經設置統計分類為無效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