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房系統建置
房間建置
在建立房號之前,先在 [ 客房基本資料維護 (BSBF10GR) ] 中準備下列
- 館別(BR)
-
系統已內建一個代號為 FO 名稱為 Main building 的館別,新系統規劃「館別」時,可刪除內建的館別 FO,增加「館別」先在
新增館別代號,新增館別時選取該新增代號。 - 房型 (RMTP)
-
若不分類,請建立一個主階分類如 ALL 全部房型,再由 ALL 細分,主階亦能規劃成特定目的的代號。
在多館別時,建議主階分類為館別代號,房型建議前置館別簡碼 (一個英文字母)。 - 房間區域 (AREA)
-
佈局程式同一時間只能顯示一個房間區域,可建立一個代號 0 All 的區域。
若有多個區域時,佈局程式的預設區域為房間區域 [ 順序 ] 的最小值。 - 房間樓層 (FLOOR)
-
佈局程式只顯示某個樓層,排房的樓層順序或關樓。「房間樓層」關連「房間區域」,如果有多個「區域」其樓層代號不可重複,必須以前置碼區分,如 A10、B10。
在多館別時,可依需求按館別將樓層前置碼區分為 A 館 A1F A2F A3F,B 館 BA (All),在佈局程式選取 A1F 時,只顯示 A 館的 1F,A 館的排房可按樓層順序或關樓。 - 若需「床型功能」則如下設定
-
設定為 Y。
床型資料於 [ 床型(BDTP) ] 建置。
房間資料維護(GRBF10)
請先完成 房間建置 再建立房間資料。
由 [ 房間資料維護 (GRBF10) ] 建立新房號時,其 X 軸、 Y 軸、高度及寬度可先忽略,由系統預設即可,再由 [ 房間佈局維護(GRBF30) ] 移動至適當位置。
建議您先建立一個最多房間的樓層,以「複製資料表」貼上試算表軟體,在試算表軟體修改房間的位置、大小後,再以「貼上資料表」至房間資料。
- 房號
-
在多館別時,房號建議前置館別簡碼 (一個英文字母)。
- 排房序
-
自動排房的順序,可依需求指定順序或不指定。
- 系統限制
-
房號、房間區域(AREA) 、房間樓層(FLOOR)、房型(RMTP) 為現況,不支援啟用、禁用的狀態。
房型庫存維護(GRBF20)
- 開始日期
-
開始日期 (庫存基準日期),可事先輸入未來的庫存數,若庫存數變更或標準定價變更,應建立新的「開始日期」。
- 定價
-
可依據該房型可能售出的最高金額來決定,可採用年節房價為準,「定價」目的在於報表中計算出折扣率,可由報表得知房價是否異常。
計算房型數量
以目前房間現況資料,計算出房型的「庫存數」並合計至「房間數」。
網路訂房庫存維護(GRBF50)
在訂房單輸入 Agoda、Booking 的「網路訂房」市場,訂房數量將統計至「網路訂房房型」(不會統計至「館內房型」)。
- 開始日期
-
開始日期 (庫存基準日期),可事先輸入未來的庫存數,若庫存數變更,應建立新的「開始日期」。
- 庫存明細
-
- 市場
-
網路訂房的庫存數,主要是以市場區隔來區分,如 Booking 網站,在市場區隔中增加 Booking 的市場。
- 房型、庫存數
-
扣減館內的房型庫存數。
- 網訂房型
-
虛擬化網路訂房為「網訂房型」,該「網訂房型」於 [ 訂房作業(GRCF10) ] 以另外欄位顯示,依據需求可如下設定:
-
Agoda 跟 Booking 不區分時則設定為相同的「網訂房型,如 NET 則在訂房作業將合併總數於房型 NET。
-
區分 Agoda 跟 Booking 時則各別設定為 AG、BK,則在訂房作業分開不同欄位。
-
細部設定,如 Agoda 的「網訂房型」按房型區分如 ASG、ATW 則 Agoda 區分 SG、TW 房型。
-
- 網路訂房的房型庫存,可不依據房型嗎?
-
「網路訂房數量」大於「網路訂房庫存」其訂房狀態為 Overbook,需注意實際可銷售的房型是否不足。
- 網路訂房超訂會如何?
-
跟房型庫存的概念相同,訂房狀態為 Overbook,可銷售數將為負數,實務上應該不會發生,除非庫存數設定錯誤或訂房單市場輸入錯誤。
- 啟用網路訂房庫存後,如何取消?
-
建立新的「開始日期」,僅輸入啟用的「市場區隔」,全部取消則建立一個無庫存明細的「網路訂房庫存」。
套裝項目(GRPF10)
- 套裝入帳方式區分兩種類型
-
-
由客房系統直接入帳不需經過外場系統耗用套裝,收入項目為未沖銷 (收入項目)。
-
外場系統耗用套裝,其收入為外場收入;金額為「內部效用」,該套裝未沖銷 (未耗用) 時其收入為未沖銷 (收入項目)。
未沖銷 (收入項目) 由企業規範,如早餐由西餐廳供應,未耗用早餐可併入西餐廳食品收入,在收入總表中西餐廳食品收入將合併「未耗用早餐」,或者納入客房收入。
-
- 系統
-
耗用該套裝項目的系統,可選取 GR (客房) 或 FB (外場)。
- 場所
-
耗用該套裝項目的系統如為 FB (外場),可限制某個場所如 WR (西廳)。
- 使用方式
-
Y 可提前,N 當天。
- 面額
-
外場銷售商品的定價,若不為外場套裝,金額不具意義可輸入 0。
- 內部效用
-
為未稅的收入。如早餐定價如為 100,但跟客房一起銷售時,內部效用可能是 48,外場的銷售金額為 100 耗用套裝金額也為 100,但只會認列 48 收入。
- 未沖銷
-
該套裝「未被耗用」或「直接入帳」的「銷售交易」。
價等維護(GRPF20)
- 如何規範價等?
-
在上線初期可先只設定一個 SPC SPECIAL 的開放價等,不限制輸入房租金額,但該 SPC 價等不利於管理。
-
應按平日、假日在正常情況的給價建立價等。
-
依據平日、假日建立折扣價。
-
依據年節建立價等。
-
按合約或特定對象。
-
依據年度調整,舊年度不再使用的價等,執行 取消。
-
- 過夜數
-
0: 表示為 Day Use 限定為 「即時展開」
1: 為可續住的型態 (亦可即時展開)
>1: 超過1天必須為即時展開
由 設定值為 Y,才會啟用 Day Use 機制。 - 銷售交易
-
指定 表價收入 / 每日加價 / 假日加價 的 銷售交易。
- 展開方式
-
-
夜間滾帳 (N)
夜間滾帳的價等天數規定只能輸入 1 天。
無期間變價的問題,於滾帳產生銷售交易及可用套裝。 -
即時展開 (R)
入住時即時展開所有內外帳的項目。
單日即時展開價等,如當日晚餐於入住展開,「夜審」判斷該住客為續住,則展開次日晚餐,當日展期 [ 換房及修改(GRHF30) ] 時亦展開次日晚餐。
-
- 價等類型
-
-
R 房間價等
主要房間 (Host) 及 共享房間 (Share) 採用。 -
J 加價專用
應用於早餐加價,或者套裝數避免價等設定需依據人數而增加價等代號,如實務上若能以加一人加價多少及「套裝內容」則可簡化價等設定。
-
- 價等帳別
-
或稱為外帳帳別,向住客收取銷售金額的帳別 (帳別為 RM),如果由旅行社支付房租,住客並不支付,則將「價等帳別」指定為 TA,參閱:帳戶類型。
- 套裝帳別
-
或稱為內帳帳別,為內部拆帳使用,該帳別由系統內定為 PK (Package Account)。
- 合約限定
-
訂房或入住單據上的合約客戶等級,必須合乎「合約限定」的等級才能使用該價等,限定「合約等級」可為節點。
- 招待項目
-
參閱:招待項目。
- 過期價等
-
- 多日價等
-
多日價等過期前,一般情況會通知住客,並辦理續住。但如果「夜審」檢測出價等已過期,則依據「過期價等」來入帳。
當價等並未設定「過期價等」則依據 ; 若「過期價等」均未設定則不予入帳。
在一般情況,應在系統參數中「OVERRNRAT 多日價等過期」設定過期價等,將房租入帳至房帳。 - 單日即時展開價等
-
若有指定「過期價等」則以過期價等機制入帳 (如果過期價等沒有合乎房型則不入帳),未指定過期價等則以原始價等入帳。
- 單日即時展開價等注意事項
-
雖然未指定「過期價等」會以原始價等入帳,但如果是晚餐,雖然於入住當日系統展開晚餐,但如果己知住客續住若沒有展期,那麼第二天將無晚餐套裝,於「夜審」再產生晚餐套裝已無作用。
- Day Use
-
Day Use 未退房,雖然在邏輯上當日的「夜審」已經過期,但 Day Use 在入住時已入帳,為了避免帳務太過複雜,系統在第一天不會入帳,第二天 按「單日即時展開價等」機制入帳。
過期價等應建立所有的「可用房型」,如果未建立全部房型,系統找不到房型時將不會入帳。
另外「價等」在入帳時,不判斷價等狀態;在「禁用 (N)」時,亦會入帳。- 問題:價等過夜數為 2 天,那麼入住時至少為 2 天,那麼可以入住時輸入 3 天嗎?
-
可以,如果在第三天時未變價,「夜審」檢測出價等已過期,則依據「過期價等」入帳。
- 對沖代號
-
實驗性質,尚未啟用。
- (房間)等級
-
預設房間等級。
「房間等級」列表 由 來建置。- 問題:房間等級是什麼?
-
可視為「價等」的歸類。由於價等可能會因為某個期間推出特定方案,價等並無法比對上年度;以「房間等級」來比對, 這也說明了「房間等級」不應任意增加。
註:「加價專用」的價等無等級,「加價價等」在系統內定跟主要房間為同等級。
- 等級修改
-
如果將「房間等級」視為歸類,則不應設定為 Y。
若要啟用「等級修改」必須先在
設定為 Y, 價等維護、訂房單、入住單才會出現「等級」欄位。 - 成人人數、小孩人數
-
預設價等的人數。若未輸入則依據
的人數設定。
上述的人數是粗略值,若要精準,則於入住單中的的參考資料中 [ PAX 人數 ] 輸入正確人數。
參閱:人數統計。
- 可用房型
-
- 「房型」
-
輸入指定房型或 「-」表示所有房型,若未輸入任何項目,該價等將無法使用。
- 「價等表價」
-
向住客收取的金額,過夜數若為 1 天或 0 天 (Day Use) 為每日金額,若為多日套裝則為總價,該金額未輸入時則開放給操作者自行輸入,銷售交易為「表價收入」。
- 「每日加價」
-
每日向住客收取的金額,該金額未輸入時則開放給操作者自行輸入;在訂房、入住單中可輸入負數,其銷售交易為「每日加價」。
- 「假日加價」
-
向住客額外收取假日加價,住宿期間若為「假日」系統自動加價,其銷售交易為「假日加價」。
「假日」由 [ 日曆設定(BSEF10BS) ] 來設定。
- 套裝內容
-
- 日期 (過期期限)
-
輸入套裝項目的過期期限,如早餐日期為 1,表示入住日 +1 為有效,入住日 +2 則失效,系統將認列未使用套裝。
客房套裝在價等天數小於 2 時,其 (入帳) 日期應設為 0,如為 1 則 (房租) 收入將會在次日認列。
住客可使用的外場套裝,跟退房沒有關係,住客在退房後依舊可使用早餐。
如果 2 天的價等提供下午茶,那麼日期為 2,入住日 +3 則失效, 另外在 套裝項目(GRPF10) 將該項目的「使用方式」設定為「Y 可提前」,則表示入住後即可使用,如果設定為「N 當天」, 則表示入住第二天才能使用。
Berak down 說明
基礎公式
房租收入 = 表價 - 套裝合計
實際公式
「每日房租收入」= 「未稅表價」 - 套裝收入「內部價值」
意思是跟住客收取的金額扣減稅額後,該收入分配至那些套裝收入後,由系統自動算出未分配的金額給房租。
由於「價等表價」可能非固定值,開放給操作者自行輸入時則可修改價格,金額必須合乎;經過系統計算後的房租未稅金額必須大於或等於零。
如下範例,早餐內部價值為 95,未輸入價等定價為開放價等其每日房租收入為 -95,操作者必須輸入大於或等於 100 (房租未稅金額 95)。假設金額輸入 300 未稅為 286 稅金為 14,那麼每日房租收入 = 286 (未稅表價) - 95 (內部價值) = 191。
可用房型 |
套裝內容 |
|||||
房型 |
價等定價 |
每日加價 |
每日房租收入 |
日期 |
項目 |
內部價值 |
---|---|---|---|---|---|---|
- |
-95 |
1 |
BF 早餐 |
95 |
在多日套裝時,如 2 天表價 600,未稅 571,但 571 必須拆成「每日房租收入」,無法整除,每日房租收入為 285,「房租價差」調整為 1,系統在第一天入帳 286,第二天入帳 285,或者每日房租收入為 286,「房租價差」為 -1,第一天入帳 285,第二天入帳 286。
房間升等
改變固定表價的價等為開放表價的「升等價等」,「升等價等」中的「價等表價」不設定;表示開放給操作者自行輸入。
「升等價等」的「房間等級」統計為該價等的預設等級,「升等價等」的「等級修改」可能需設定為 Y。
實務上並不一定要「等級修改」,因為「升等價等」可能會有多組 (不建議),或者該「升等價等」的等級統計已在限定在範圍中。
期間中變更「即時展開」的價等
當價等還在期限內時,若操作者在未在作廢套裝的情況下持續變價,內帳項目因為「即時展開價等」的機制,將難以理解。
套裝明細中的「價等期限」中不可有大於「系統日期」的項目,「換房及修改(GRHF30) 」才能變更價等。
價等期限並非是退房日期,而是由價等天數來計算;入住日加上「價等天數」,以實例來說明比較清楚:
1/1 即時展開了 2 天價等,價等期限為 1/3。
在 1/1 或 1/2 時,禁止變更價等,該套裝行程還沒有跑完。
期間變價
- 匯入 (耗用) 未使用的套裝時其收入應為房租,為什麼?
-
因為套裝價值是扣減房租而來。
這跟夜審在認列未耗用套裝的機制不一樣,夜審認列時為未沖銷項目。
-
系統參數「指定匯入套裝收入(GR.CINI.IMPKGTID)」為「房租」。
「指定匯入套裝收入」由 來設定,若未設定則為套裝未沖銷項目。 -
客房帳務中心(GACF10) 匯入先前展開的未使用的套裝,匯入後收入為「房租」。
-
決定已發生的內容,視情況調整。
住客已使用套裝,在住客的外帳中加收套裝面額,如已使用晚餐或已送紅酒。
套裝直接入帳的項目,但實際上並未使用,如回收協力廠商票券。
負項 該套裝,補上房租,房租稅別為 N 不開立 ( 帳戶類型 PK 系統預設為不開立 )。
如果套裝帳戶為團體,則需輸入正確的價等及房型,在團體帳戶中輸入房租交易時可在「房間價等」輸入房號則自動填入價等、等級及房型。
實際的作法,由企業自行範例,本例僅提供其一方式。